注意!12月这些外贸新规要落地!

2022-12-20

2022年最后一个月来临,国内外又有许多贸易新规开始生效。国内关税、报关备案又有新规定,国外,加拿大“限塑令”落地、缅甸对进口电动车实施零关税......


12月还有哪些与外贸人相关的海关政策和新规正式实施,跟着小满OKKICRM一起来看看。

OKKICRM

 国内 


01

六部门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支持力度


近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力度的通知》。


《通知》明确,对于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时遇困的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借款人按市场化原则共同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


02

12月1日起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九次排除延期清单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11月28日公布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九次排除延期清单。


对《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七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中的相关商品,延长排除期限,自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继续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

03

12月1日起 我国将给予1098%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按照《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给予最不发达国家98%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1年第8号),根据我国政府与有关国家政府换文规定,


自2022年12月1日起,对原产于阿富汗、贝宁共和国、布基纳法索、几内亚比绍共和国、莱索托王国、马拉维共和国、圣多美和普林西比民主共和国、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乌干达共和国和赞比亚共和国等10个最不发达国家的98%税目的进口产品,适用税率为零的特惠税率


其中,98%税目为税委会公告2021年第8号文件附件中税率为0的税目,共计8786个

04

12月1日起 报关单位备案又有新规定

近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报关单位备案有关事宜的公告》。公告表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申请备案的,应当取得市场主体资格


其中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申请备案的,还应当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已办理报关单位备案的,其符合前款条件的分支机构也可以申请报关单位备案。


该公告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05

12月1日起 我国对所有高压水炮类产品实施出口管制


11月1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联合发布公告称,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2022年12月1日起,决定对高压水炮类产品实施出口管制


具体内容为,满足以下所有特性的高压水炮(海关商品编号:8424899920),以及为此专门设计的主要部件及配套设备,未经许可,不得出口:

(一)最大射程大于等于100米;

(二)额定流量大于等于540立方米/小时;

(三)额定压力大于等于1.2兆帕。




OKKICRM

 国外 


01

缅甸给予进口电动汽车零关税待遇


缅甸财政部发布通令表示,为促进缅甸新能源车行业的发展,以CBU(CompletelyBuilt Up,完全组装、整机),CKD(Completely Knocked Down,全散件组装)和SKD(Semi-Knocked Down,半散装件)方式进口的以下车辆,将减免2022年制定的关税:


1

用于半挂车的牵引车(Road tractor for Semi-trailer)

2

核载包括司机在内10人及10人以上的客车(Bus)(Motor Vehicle for the transport of ten or more person including the driver)

3

货车(Truck)

4

乘用车(Motor Vehicle for the transport of person)

5

乘用三轮车(Three-wheeled vehicle for transport of person)

6

载货三轮车(Three-wheeled vehicle for transport of Goods)

7

电动摩托车(Electric Motorcycle)

8

动自行车(Electric Bicycle)

9

救护车(Ambulances)

10

囚车(Prison Vans)

11

殡仪车(Hearses)

12

新能源车,获电力能源部进口相关技术证明的电力驱动机动车辆附属物品(例如-充电站、充电桩部件),以及获工业部进口相关证明的电动机动车配件(Spare Part)


此通令于2022年11月2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有效。


02

越南更新化学品法实施规则


11月中旬,越南公布了一项针对实施该国化学品法实施细则的更新,将六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添加到了限制物质清单中。要求生产或进口以下化学品的公司必须在生产或进口前向越南化学局申报:


五氯苯

六溴环十二烷(HBCDD)

多氯化萘(PCN)

十溴二苯醚(DecaBDE)

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和PFOA相关物质

全氟己烷磺酸(PFHxS)、其盐和PFHxS相关物质


如上六项物质已被列入限制物质清单。这些更新使越南进一步符合《斯德哥尔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公约》规定的义务。


03

阿根廷放开企业使用自有美元进口申请


11月初,为缓解国内厂商需求,阿根廷经济部近日宣布,将开放阿国企业及进口商使用存在银行储蓄账户、公司账户或海外账户的自有美元进口产品


进口商无须进入官方外汇市场换汇,仅须于申请进口时,于新进口监控系统(SIRA)内点选以自有美元支付进口选项,将可迅速取得进口许可。


根据阿根廷央行发布第A7629号公告,针对中小微企业进口所须支付的预付款、即期付款及延期付款等外汇需求,放宽至可取得每年5万美元额度


04

11月14日起 英国UKCA符合性标记执行日期延迟两年


2022年11月14日,英国政府官方宣布对UKCA符合性标记强制执行日期延迟两年。未来2年内英国政府将会继续认可CE认证标记,即允许相关商业主体准备UKCA认证的时间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同期,商业主体也可使用UKCA认证标记,按需灵活选择。


除该标记延期执行以外,英国政府还允许:


2027年12月31日前,来自欧洲经济区国家的产品在随附文件或标签上加贴UKCA标记及进口商信息。


2027年12月31日前,制造商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的CE认证可被用于申请UKCA标记。


05

11月23日起 美国宣布对81项中国商品继续免予加征关税

当地时间1123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宣布,为应对新冠疫情,决定对中国输美医疗防护产品的加征关税豁免有效期再次延长3个月,至2023228日。


06

11月25日起 韩国放宽保税工厂限制,推动尖端产业出口


据韩联社11月24日报道,韩国关税厅修订了《关于保税工厂运营的公告》,将于11月25日开始放宽对保税工厂的限制,支援半导体、生物科学、显示面板等国家尖端战略产业的出口


保税工厂制度是指允许外国原材料未经进口申报和缴纳关税程序运入国内工厂制造、加工的制度,韩国使用该制度的企业主要有三星电子、SK海力士、LG显示等。


关税厅首先放宽了对建立单一保税工厂的许可条件,企业在同一海关辖区内新建工厂时也将被认定为单一工厂。在保税工厂以外生产的货物无需进入保税工厂即可直接运往其他保税区,减少了原来要求外包产品必须先进入保税区后再运输的不便。


07

12月1日起 加拿大限塑令落地


2022年6月22日,加拿大发布SOR/2022-138《一次性塑料禁令法规》,禁止在加拿大境内生产、进口和销售7种一次性塑料制品,除了一些特别的例外,禁止制造和进口这些一次性塑料的政策将于2022年12月正式生效


涉及品类:


▪️ 一次性塑料收银袋Checkout bags

▪️ 一次性塑料餐具Cutlery

▪️ 一次性塑料软吸管Flexible straw

▪️ 一次性塑料餐饮器具Foodservice ware

▪️ 一次性塑料携带套环Ring carrier

▪️ 一次性塑料搅拌棒Stir stick

▪️ 一次性塑料吸管Straw


08

12月1日起 美国休斯敦港征收集装箱滞留费

休斯敦港港口委员会决定自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持续进口滞留费(Sustained Import Dwell Fee)”,同时还批准了“过度进口滞留费(Excessive Import Dwell Fee)”。两项收费均为滞期费以外的费用。


具体来说,在本港口停留8天以上(含8天)的进口集装箱,每天收取45美元/箱的滞留费,直接向受益所有人(BCOs)收取


滞留费适用于休斯顿港的Barbours Cut和Bayport集装箱码头。要求货主在提箱之前,必须先支付这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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